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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政策

范县林业局“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承诺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林业局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广大电视观众朋友们: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范县林业局向全县人民郑重承诺如下:  

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1、精简审批项目。林业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对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我们严格遵照执行。

2、减少审批环节。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林业局成立了服务大厅,积极为投资者及项目开发提供便利、优质、特效的服务。缩短办证时间,保证窗口服务:高质、高效、高标准。

3、建立工作制度。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主办责任制度、否定告知制度四项制度。审批事项实行有效工作时限制,办结申请必须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法定时限内办结,强化时间性、准确性、效率性和满意度。在提供材料齐全,经核实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具体办结时间如下:办理木材运输证、森林植物检疫证随到随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1个工作日办结;木材加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办结;林木采伐许可证7个工作日办结;野生动物经营许可10个工作日办结;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批准文件为15个工作日办结;需要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给予及时转报。对超时不办、有意刁难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制度,并最大限度地为落户企业做好跟踪服务。

二、实行政务公开,落实优惠政策。

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对森林公安、林政、林业稽查等执法窗口部门设置公开栏,对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和投诉渠道通过政务公开栏、范县大河网等进行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扶持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便利。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1、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进行行政执法,不超越权限和范围执法,不违反程序执法。

2、妥善保管并依法使用行政执法证件,不在非执法活动中使用执法证件,不把行政执法证件借给他人使用。

3、执法时,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执法,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态度诚恳,耐心细致。

4、为举报林业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被查阅、复制的文件、资料保密。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真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坚决杜绝不文明执法,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如发现我局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欢迎举报。举报电话:5261117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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