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

来源:招商办 作者:招商办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7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1、工商局企业科;预先标准企业名称(提交外方营业资格证明,以个人投资的提交身份证明)名称挂河南的由省工商局核准。

2、商务局外资科;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合同、章程及相关材料,下发批文)。

3、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核发企业代码(提交市商务局批文)。

4、商务局外资科;颁发批准证书(提交企业代码)。

5、工商局外资科;颁发营业执照(批准证书颁发之日起30日内)

6、公安局;刻章(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7、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颁发企业代码证(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日内办理)。

8、人行外汇管理局;颁发外汇登记证,设立外汇账户(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日内办理)。

9、银行;开户。

10、税务;登记(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0日内办理)。

11、海关;登记。

[ 打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