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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中共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9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不扎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1:人社局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方面重视不够,学习不深不透。

整改成效: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领域的指示批示进行汇总整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社保领域指示批示精神,丰富学习形式,确保了中心组学习取得良好成效。自巡察组对此项问题反馈后,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有关指示4次,已经对总书记的批示指示全部学习完毕并及时学习了习总书记的最新批示指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认真研读。通过学习,丰富了党组成员的社保基金相关知识,提升了理论水平;二是在集中整改期间将每月的党建理论考试改为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保领域指示批示专项考试,考试由五大社保基金股室轮流命题,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批示的自觉性,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履行防范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提高了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三是每次考试结束后,由党建办将试卷进行收集汇总,统计考试成绩并进行公示, 由作风办公室对每次考试全程监督检查,对未参加考试且无正当理由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目前,已谈话提醒3人次,起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2:学习不及时,主动性不强。

整改成效: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做到了局党组中心组及时学习政治理论常态化;二是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领域的指示批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学以致用。对发现的社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在全局开展了以案促改活动;四是针对工作人员失误将学习信息时间3月9日误写为3月8日问题,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标准,增强了工作人员责任心,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落实上级社会保险有关决策部署主动性不强”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3:推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力、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了企业年金政策宣传力度。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8〕41号),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同时协调宣传部、市场监管、税务、工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政策宣传,真正让企业年金政策深入基层、深入单位和职工,营造企业年金政策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引导企业自主建立企业年金。选出盈利能力较强的企业带头建立企业年金,将设置企业年金作为改进和完善企业薪酬福利的重要措施,截至目前,范县供电公司、范县烟草公司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贯彻执行;三是加强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相关政策学习研究,全面做好政策宣传;四是加强同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协同,共同推进我县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体系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4:重点人群未实现应保尽保。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高建筑行业对工伤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在范县电视台和范县通公众号上对工伤保险政策进行宣传。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分别于2022年7月12日和11月10日深入到部分建筑企业和建筑项目工地进行实地宣传,为建筑工人发放《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宣传页,并对工伤保险常见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使建筑工人了解参保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对未参保的工程项目移交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三是加强与住建部门的协调沟通,对于建筑企业未参保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新开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截至目前新开工建筑项目已参保19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5:部分重点行业参保率较低。

整改成效:一是与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对接,及时掌握“四上”企业未参保信息;二是对“四上”企业分类开展上门服务,进行参保扩面宣传,督促企业应保尽保;三是及时将“四上”企业征缴计划传送给税务部门,确保税务部门及时征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6: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不力。

整改成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2016〕7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2018〕246号)精神以及2018年9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强调内容,经过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确定征缴清欠事项主体为税务部门,社保经办部门将积极配合。经核查上述4家企业共有参保人数92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穿底”风险。

整改成效:一是按照责任分工,人社部门每月28日前及时将全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计划传送给税务部门,保障税务部门及时征收;二是已将2023年度养老保险基金缺口5300万元向县财政提出申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规避基金“穿底”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8:部分事业单位欠费养老保险数额较大。

整改成效:一是对部分事业单位欠费问题撰写了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县政府组织了卫健、水利、人社、运管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协调。其中运管中心、水利局工程队、油气巡查中心欠费由所在单位和乡(镇)解决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问题,现与单位已达成共识,积极筹备资金进行补缴;卫生系统欠费由卫健委牵头,协调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测算县财政承担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剩余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由单位承担,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全部由所在单位负担;二是截至目前,县卫健委正在按照编制情况对公益一类单位进行人员摸底,按照县编办567个编制,逐单位逐人摸清人员情况,已汇总出卫生系统欠费数额、时间段和人员,此项工作正在稳步进行;县中医院正在对人员进行分类,逐人按编制、按档案核查情况,初步拟定缴费人员,着手进行欠费补缴工作,按程序进入养老保险系统;我单位已对欠费人员进行实名制,并全部纳入到养老保险系统,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三)针对“局党组对信息化建设重视不够”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9:内部跨险种数据壁垒依然存在,五大社会保险基金之间数据不共享。

整改成效:一是对本年度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名单进行了比对,对本年度因工死亡发放待遇职工名单进行比对;二是结合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大养老保险险种的第四季度待遇领取新增数据进行线下核查比对,确保不存在重复领取待遇的人员;三是对领取失业金后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13人进行核查比对,发现上述13人属于领取失业金后自行缴纳的失业期间的养老金;四是2022年11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我单位内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了社保业务经办部门之间日常信息协查机制,每月5日前对所经办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数据进行线下比对、核对,有效解决了内部跨险种数据存在壁垒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0:社会保险基金与就业信息不共享。

整改成效:一是对14人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进行追回,目前已全部追回;二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牵头开展对2022年10月份以来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与就业系统进行信息比对,未发现违规领取现象,今后,将在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前定期与就业信息进行比对;三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政策培训,提高了其思想认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建立共享机制,每月与就业系统比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1:信息化建设滞后。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落实《濮阳市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保领域侵害社保基金违法案件的研判和调查,及时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交公安机关侦办。2022年10月份,与公安部门召开了协调会,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资金的追回力度,通过电话联系、下发《冒领待遇告知书》《追缴通知书》、移交公安部门等方式,督促其在规定时间返还违规领取的待遇,对拒不退还、欺诈骗保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二是12月20日,起草了《关于建立全县社保基金政务信息共享机制》意见稿上报县政府审定,尽快出台外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参保人员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问题,确保我县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针对“局党组主管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12:社保基金行政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健全。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制定了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2022年7月26日,范县人社局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了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制度,明确了社保基金管理职责,压实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责任,规范了基金监督工作方法;二是2022年10月20日,县人社局召开党组会议,讨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高彩菊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社保行政股室为成员的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规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社保行政股室、经办机构业务数据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监督;三是核查经办机构业务经办数据。每月5日前,社保经办机构向基金监督部门报送上月业务数据,基金监督部门对上报的高风险业务数据进行抽查核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3:股室履职不到位。

整改成效:深入学习《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不定期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落实上级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按照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对社保经办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风险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4:监督方式单一。

整改成效:一是利用干部夜校、警示教育月、以案促改活动先后认真组织学习了《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深刻认识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范县人社局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范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严格按照监督意见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每年至少对一个险种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三是创新监督方法,多种方式维护社保基金安全。2022年11月28日,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组织人员对近期企业职工退休审批业务、企业保险业务经办行了现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档案、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程序;2022年12月12日,党组成员、副局长、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晓峰带领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审计中心一行4人,对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情况进行调研,对部分经办业务资料进行抽查审核,并责令相关股室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四是强化信息手段,提升监管水平。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社保基金监管系统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社保基金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全力做好全省社保基金监管系统调试、测试运行、人员培训的配合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5:基金要情未发挥作用。

整改成效:2022年11月29日,范县人社局组织召开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学习会议,会上学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将社保基金要情上报局基金监督股,做到有情则报、急情快报、应报尽报、全面报告,及时发现和防范社保基金安全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6: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行政监督人员力量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人员配备问题,通过下一步招录配备行政监督人员力量;二是出台了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推进常态化基金监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7:经办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

整改成效:一是集中整改期间严格落实《濮阳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岗位权限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对社保待遇资格认定、核定、发放、财务管理等一人多岗、业务兼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合理分配系统岗位权限,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二是严格岗位权限,按照规定优化调整现有工作人员岗位,明确业务经办分工,确保各业务环节独立操作,既有效衔接又相互制约,落实基金安全。将范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待遇发放人员和待遇资格认证人员进行配置,从一人负责调整为两人分别负责,确保经办机构人员配备合理化。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8:专业能力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医疗专业人员问题,下步通过招录选取具有医疗资格类人员来充实监督力量;二是采取内部学习交流、业务知识考试等方式,督促监督人员深入学习业务知识;三是举一反三,建设学习型股室,不断学习业务、政策、指示精神,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19: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收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汇集成册,2022年11月3日晚社保经办机构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在“范县人社局”公众号陆续刊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将相关政策推送至乡镇劳保所工作群进行宣传,全面提高群众社保政策知晓率,提升了社保系统网上办理率;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劳保所工作职能,采取入村、入户的方式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做到了人人皆知,实现了“政策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20: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专项教育培训,提升了干部职工业务经办能力,创造了重点岗位人员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二是收集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讲话精神、社会保险政策等学习资料,印制成册,加强学习。方便了干部职工全面系统的学习社保政策,做到随时学、随处学,提高了社保经办人员理论水平,为进一步防范社保基金风险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在市民公园开展社保基金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增强了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履职尽责意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社保政策知晓率,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参保扩面增添了动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针对“经办机构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21: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在收到巡察整改台账后,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不力”的问题,我们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并要求银行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需补齐利息的尽快补齐利息;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各社保经办机构、合作银行召开专题会议,对社保基金存储优惠利率未执行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部署;三是各社保经办机构对1998年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梳理、核对,以及与各合作银行票据进行仔细核对,共梳理问题42条,目前已整改完成42条,完成补息金额95.155万元;通过社保基金存储优惠利率未执行到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有力堵塞漏洞,维护我县社保基金安全;四是举一反三,各经办机构要定期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强对合作银行的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社保基金优惠利率,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22:内部控制建设薄弱。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内控制度。督促各经办机构完善各自内控制度,明确内部机构岗位职责;规范审批程序,完善内审考核,设置稽核岗位;监督各经办机构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等各项制度,从机制、程序上防范基金风险;二是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规范了社会保险各业务环节,各经办机构设置稽核专员,标准化审核流程,提升审核质量;三是定期召开研讨会,社保经办机构每季度对本部门履行职责的状况进行自查,形成稽核自查报告上报局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判,做到从源头上堵塞基金安全漏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23:对账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0月26日,与财政、合作银行对接,逐笔核对每一笔账务,对于串户的资金立即告知合作银行进行调账,对于银行对账单余额和账面余额不一致的问题,核实后告知合作银行调账,确保下月对账时与财政、银行余额保持一致;2022年11月2日,再次和财政、合作银行对账务进行核对,确保银行对账单余额和账面余额一致后,将余额汇总表和财政专户明细账打印归档;二是针对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每月月初与财政部门、合作银行及时对上个月银行收支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24:财务核算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对缺少银行支付清单及原始凭证问题,我们主动联系财局及相关银行,2022年10月30日前对每一笔拨付记录进行逐项对照、逐项核实,对没有附原始凭证附件的做了及时整改,现已把清单及凭证全部完善到位;二是督促经办机构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本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金财务管理的办法》,强化各项监督,基金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持续实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25:工作作风不扎实,未按规定定期公示。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公开力度,研究制定了《范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各社保经办机构定期通过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社保基金基本信息,内容包括参加社保人数、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人数以及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金财务管理的办法》,定期抽查经办业务,及时掌握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监督经办机构内控稽核部门对所经办业务进行抽查,收集整理稽核台账及稽核报告,及时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问题26:工伤审核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收到反馈问题之后,迅速开展对2017年以来的工伤认定资料进行核对和审阅,在2022年10月30日之前已对2017年以来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未签字盖章情况已全部加盖公章,并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对已经办结归档的业务数据进行再次对比,把近几年来的工伤认定档案逐一翻阅查看,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27:工伤认定书内容与主要证明材料矛盾。

整改成效:一是集中整改期间对巡察出的工伤认定书与证明材料相矛盾问题重新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具体是濮阳拓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职工吕某某系驾驶两轮摩托车,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管理系统中录入驾驶两轮电动车,系录入错误。因该工伤案件为行政诉讼案件,在行政诉讼期内所有认定程序中止;二是对相关经办人员及工伤保险股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工伤认定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针对“风险防控重视不够,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较多”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28:发放死亡人员养老保险。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核实河南社保公众号资格认证模块中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态,经比对,白某等141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中,确认数据为127人,其中至今健在79人,已退回冒领养老金26人,已死亡不存在死亡冒领20人,长期失联找不到其亲属2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4人有3人已进行生存认证,一人林业局退休职工张某某已死亡,多发6个月退休金17149.62元已于2022年9月5日全部追回;陈某等53名死亡人员企业养老保险,经核实不存在多领6人,截至目前健在2人,供养亲属死亡晚申报2人,退休人员死亡晚申报43人,应追回的已全部追回;二是举一反三,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及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审核待遇领取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数据比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对未认证人员做待遇暂停处理,防止养老金冒领现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29:重复发放养老保险。

整改成效:一是迅速对曹某某、白某某等50名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情况进行逐条核实,其中1人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6644元已追回,现已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剩余8人属于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现已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其中4人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共计2783元,已全部追回,剩余37人系领取的遗属补助;二是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及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审核待遇领取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数据比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联系市社保中心及东软公司工程师每月月末比对各险种参保数据,加强日常监管,堵塞漏洞;对已办结归档的业务数据进行再比对、再查找,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30:发放服刑人员养老保险。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联系司法部门、单位及退休审批部门核实服刑情况及处理意见,经核查,司法局退休干部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根据规定,服刑期间发放生活费,刑期结束后降低退休待遇。现机关事业保险所已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停发退休待遇,改发生活费;从2021年10月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二是棉麻公司退休职工仝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根据相关规定,服刑期间不能进行工资调整,企业保险中心及时落实情况,没有在服刑期间进行工资调整;三是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及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审核待遇领取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服刑数据比对,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31:为死亡或超龄人员发放工伤待遇。

整改成效:一是在对供养亲属进行生存认定时发现供养亲属孙某某超龄领取待遇3690元,随即联系其家属,已于2022年10月10日退回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在对供养亲属进行生存认证时发现领取人员陈某某已于2020年11月30日死亡,冒领工伤保险待遇22455元,已于2022年4月13日追回;三是2021年11月在对供养亲属生存状况核对时发现王某某、龚某某工伤待遇超龄发放,随即通知家属让其退还多领待遇,并多次到家中做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家访,家属已于2022年4月14日退回王某某多领待遇13650元,2022年5月5日退回龚某某多领待遇2532元;四是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及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审核待遇领取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数据比对,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五是制定了待遇申领人员信息档案,并主动与公安、卫健、民政部门结合,进行了数据比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避免死亡冒领、超龄发放问题的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32:违规发放失业金。

整改成效:一是对反馈的两人申请发放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二是积极追回违规领取的失业金,已追回谷某违规领取失业金7925.28元,追回谷某某违规领取失业金11000元,谷某某剩余7900元在失业保险中心送达《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告知书》后,谷某某已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三是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及失业保险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审核待遇领取相关资料,定期进行数据比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33:违规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整改成效:一是迅速成立以工资福利股、工伤保险中心为成员的调查整改小组,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对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及提前办理退休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并针对以上两个人的问题对照政策法规进行了认真研判,明确问题的实质;二是通过走访单位、当事人,并去本地、外地医院、医保、工商等相关机构了解情况,调取资料记录,并进行复制,补正了相关材料。两人的具体情况是:王某某属县文广新局下属剧团职工,家住范县老城,户籍山东莘县,由于单位无法经营而解散,没有在河南范县参加医保,看病住院医疗报销都是在山东莘县进行(莘县医院、医保有凭证),因而在范县医保系统查不到住院就诊信息;乔某某属县商业局职工,单位经营效益不好,店铺商户注册时还未发病,患病后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当时没有及时更换撤销营业执照法人,现已去工商部门办理完登记注销手续;三是严格落实问责,局党组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政策,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34:涉嫌伪造篡改资料。

整改成效:一是组成专项审核小组,认真对姚某和刘某某两人退休手续和人事档案进行复核;二是将核实工作延伸到主管单位,通知其人事科长进行一起汇审。将档案中重要信息重要表格仔细研判,对档案中有涂改痕迹的因素进行调查。调查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形成文字材料进行归档。商业局姚某档案中定级表时间与招工表时间存在不一致情况,经单位调查核实,姚某确是商业局百货大楼职工,2004年5月参加工作。故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为2004年5月,不予采纳1997年7月的时间。关于公章问题,认真核对商业局人事科公章,并进行了核实,其单位为了加强人事工作的管理,人事公章曾有过2次更换。关于文化程度及简历存在涂改痕迹问题,也及时通知其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进行审核调查,刘某某初中毕业,高中只上了一年,工作简历真实,有个别涂改痕迹属笔下误所致;三是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及社保经办行政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审核退休申报相关资料,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四是组织股室人员再次学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规程》(濮人社〔2013〕310号)文件,重点对申请退休人员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种、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档案管理各项内容等认定政策进行深入学习,并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信息认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35: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整改成效:一是机关事业、企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大社保经办机构抽调专人对胡某某等47人、郭某某等2人重复参保情况进行核实,对于重复参保人员,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劳保所、原工作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二是白某某等1868人重复参加企业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严格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执行;三是举一反三,针对重复参保问题,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及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同时加大内部稽核力度,防止重复参保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七)针对“侵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36:服务群众水平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从相关股室抽调专人对吴某某等3人反映的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不是退休办理不及时,而是退休金、职业年金划算不能一次兑现的问题。针对反映问题,认真进行了研判分析,实属退休中人职业年金对账不及时导致,并及时向吴某某等3人做了解释说明,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从相关股室抽调专人对23名企业退休办理超期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其中:8人属于审批后未及时补缴欠费;4人属于审批后系统信息错误未及时变更参保信息;1人属于账户不完善,未及时完善账户;1人属于领取失业金期间缴纳养老保险,未及时退还失业金;6人属于待遇核算业务办理系统错误,需工程师进行处理,导致未及时发放待遇;2人属于办理审批后未向经办机构报送退休材料;1人属于错误数据,未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审批;二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及时督促单位和主管职业年金业务的农业银行对账,做实帐记实并上传。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对因个人未及时到窗口办理退休业务、需补缴欠费未及时补缴、需进行信息变更未及时进行变更导致超期的,及时与其本人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业务,以免影响退休待遇发放;三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及时联系省职业年金管理处和系统工程师,完成正式待遇核算,现退休待遇全部落实到位。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对因系统出错或账户不完善需要工程师处理导致超期的,及时联系市局工程师,督促工程师对系统和人员个人账户进行调整,并在系统调整完成后及时办理退休待遇手续;四是局党组对相关经办人员及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审核退休审批、待遇领取相关资料,坚决杜绝“慢作为”现象的发生,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出现。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37:参保对象有关权益保障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人社局公众号发布信息,提醒参保人员按程序查询;二是持续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优化“网上办”“掌上办”功能,通过河南社保、支付宝、豫事办等平台自行查询打印;三是对企业、机关事业113人次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错误问题,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人事进行重新核对,并联系参保人进行身份证信息变更,现已全部更正完毕。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八)针对“社保系统与税务系统不兼容,基金管理存在安全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38:数据不同步,征缴计划数据不能完整传输给税务系统,导致部分参保单位不能正常缴费。

整改成效:由于税务和社保不是一个操作系统,彼此不能兼容共享信息,原有的交互系统也不能正常使用,计划推送有时出现问题。下步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一是及时与税务部门对接,查找出现问题的原因,积极向市局和系统工程师联系,及时处理征缴过程中的技术难题;二是向上级部门反映,加强社保系统和税务系统的兼容性建设工作,一体推进养老保险征缴“通模式”平台建设,现平台已基本搭建完成,今年4月份运行,在系统正式运行前,严格要求参保单位按时间节点报送参保所需材料,在每月25日前做系统汇总,对材料报送不齐的单位单独联系,务求完整准确,在全部确定无误后,准时在每月28号向税务部门推送完整征缴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39:税务系统参保缴费数据不能及时反馈回社保系统。导致参保人账户实缴信息无法及时到账更新,影响社保业务办理。

整改成效:一是每月系统过月后8日前主动和税务部门对接,掌握征缴计划推送及落实情况;二是“通模式”后,每月10日前让税务部门反馈参保单位及人员到账情况;三是向上级部门反映,尽快处理解决因信息传输慢影响社保业务经办问题;四是定期与税务部门开展征缴问题座谈研究,及时处理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推进社保业务办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九)针对“协同联动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到位、主动配合意识不强”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问题40:未建立协同联动监管机制。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落实《濮阳市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保领域侵害社保基金违法案件的研判和调查,及时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交公安机关侦办。2022年10月份,与公安部门召开了协调会,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资金的追回力度,通过电话联系、下发《冒领待遇告知书》《追缴通知书》、移交公安部门等方式,督促其在规定时间返还违规领取的待遇,对拒不退还、欺诈骗保的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二是加强检查,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社保案件线索,对于发现的社保基金案件线索,按照程序移交公安部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问题41:人社系统未主动与公安、民政、司法、卫健、法院、检察院、医保、税务等部门对接,公安等部门也未主动配合,导致违规领取待遇问题频发。

整改成效:针对人社系统未主动与相关涉保部门主动联系,未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已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政府,建议协调卫健、民政、住建、税务、市场监管、工信、财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共同建立大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强化数据的精准性,及时发现、排查、核实重复领取、违规领取社保基金等疑点信息,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运行提供保障。起草了《关于建立全县社保基金政务信息共享机制》的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各乡(镇、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残联、县税务局等涉保部门(单位),待征求意见后,上报县政府审定,尽快出台外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参保人员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问题,确保我县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正在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8503288;

邮政地址:范县人防综合办公楼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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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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