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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范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4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37号及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濮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濮教基一【2023】7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所在地为主就近入学

(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入学。

(三)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大班额和大校额

(四)公办、民办学校同时招生。

(五)县城区学校招生按照户籍、合法住所等条件依次按顺序招生。

(六)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县有关招生政策及规范办学规定,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进行。

(七)各招生学校负责审验学生基本信息及合法有效证件,并进行初审实地核查,确认符合本辖区内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后,将审验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县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招生学校进行复查。

)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承受力和学位的具体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对学生在辖区内进行校际间合理调配,保证学生正常入学。

(九)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依法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不按规定影响孩子入学的家长,有关部门将视其轻重对其进行处罚,严禁择校对不服从调配的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十)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不得私自跨片区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大班额大校额招生。

(十一)学籍注册,根据学校报名计划,县教育局在全国及省学籍网上为正式录取的新生注册学籍,未经教育局审批的新生,自行招收的新生,超计划招收的新生等不予注册学籍及接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适龄儿童任何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2023年城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1.范县实验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 300人。

2.范县第一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 495

2.范县第二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 450人。

3.范县第三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 450人。

4.范县金堤路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 545人。

5.范县人民路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 450人。

6.范县板桥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一年级新生270人。

7.范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一年级新生270人。

    8.范县实验中学招收初一新生400人。

    9.范县第一初级中学招收初一新生900人。

    10.范县第二初级中学招收初一新生400人。

11.范县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初一新生700人。

12.范县板桥实验学校招收初一新生500人。

13.范县卓越中学初中部招收初一新生400人。

 四、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招收范县老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县第一小学:十字坡大道以西,中原路以南,睦邻路以东,板桥路以北。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及片区内进城务工子女。

3、金堤路小学:招收板桥路以北,睦邻路以西,中原路以北,东李庄至十字坡大道之间的小路以南,范莘路以东,具有合法房产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东李庄、西李庄、付亭村)

4、县第二小学:招收十字坡大道以东,人民路以西,黄河路以北,金水路以南,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浙豫小区、兴业苑小区)

5、县第三小学:(1)招收十字坡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南,英才路以西,铁道以北.(2)招收板桥路以南,市民公园东路以东,雷泽路以北.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人民路小学:(1)招收德政街以南,英才路以东,南铁路以北,东铁路以西,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魏胡同、徐楼、张庄、汉塚庙)2)迁安社区的实际迁安户子女。

7、范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1)黄河路以南,英才路以东,人民大道以西,德政街以北。(2)人民大道以东,金堤路以南,德政街以北、榆林路以西,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注:迁安社区实际搬迁户子女到人民路小学就读。)

8、范县板桥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板桥路以南,铁路以北,范莘路以东,市民公园东路以西和雷泽路以南,十字坡大道以西,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殷庄、韩庄村)

9、县第一初级中学:招收十字坡大道以西,板桥路以北,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赵亭、付亭、东李庄、西李庄)

10、范县思源实验学校(中学部):黄河路以南,十字坡大道以东,铁路以北,榆林路以西,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

11、县第二初级中学:(1)招收十字坡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北,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张青营村、义和庄)(2)招收思源实验学校片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小李庄、兴峰寺)

12、范县板桥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板桥路以南,十字坡大道以西,铁路以北,范莘路以东,具有合法房产、城中村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殷庄、明庄、甜水井、韩庄)

13、范县卓越中学初中部,不划片区。报名不足招生计划数按实际报名人数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摇号录取。

五、报名条件及证件审验由各招生学校公布具体招生细则。

六、招生顺序

1.招收片区内具有合法房产居民子女。

2.招收片区内村民子女.

3.招收片区内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注:未能在片区内就读的学生,按照就近原则调剂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报名要求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范县义务教育招生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等。所有学校(含民办)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暂不支持手机登录)。网上报名时,带星号的是必填项。网上报名成功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信息采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报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排本校招生工作,要设立咨询台和公布招生服务电话,加大对招生政策宣传和释疑工作。

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会议精神,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利用职权、关系打招呼、写条子,严禁学校擅自接收关系生、条子生等择校生,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严禁证件造假,严厉打击择校中介严禁变相“掐尖选拔学生等。在招生工作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自作主张,擅自招生,超班额招生的学校或个人,对弄虚作假,谋取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人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监督核查专项组,对违规乱纪者,将有关规定予以严厉追责。

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理。

教育局监督电话:5261479   5268016  

八、招生时间安排

1. 8月15日—— 8月20日县城区发布招生公告及网上报名

2. 8月21日——8月25日各招生学校收集学生的相关证件及初审

3. 8月26日——8月31日按文件规定政府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房产所)、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终审确定及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4. 9月1日开学

九、网上报名流程及招生学校咨询电话

附件

1、2023年范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咨询电话.docx

 

  附件2、2023年范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入学流程.doc


附件1

 

        2023年范县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学校

咨询电话

范县第一小学

13939388579

范县第二小学

13673010089

范县第三小学

13633935000

范县实验小学

15138526186

范县金堤路小学

19839391366

范县人民路小学

19839398267

范县第一初级中学

13461656557

范县第二初级中学

13939364583

范县思源实验学校

15239985553

范县板桥实验学校

13639686718

范县实验中学

1393933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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