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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政策

范县招商引资项目认证及申报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2日 点击数: [添加收藏]

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1份)。

2、有项目资金到位的需出具相应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1份)或由该企业出具的项目资金到位证明(列出详细的资金到位金额、到帐日期、帐号、资金作途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3、有设备购进的需出具设备购进发票(复印件1份)及附设备购进清单(列出详细的设备名称,台数、价格等,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是旧设备投入,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及附设备投入清单(列出详细的设备名称、台数、价格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有厂房、车间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的,要求出具资金投入证明,并要求有招商引资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对证明材料签字认可。

5、招商引资上报单位要会同企业一起准备需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从而有利于资金上报认可。

6、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指定专人于每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招商引资进展情况,并实行零报告制度,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招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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